我是莊士機構的新股東。我如何選擇日後收取莊士機構企業通訊之方式或語文印刷本?(企業通訊包括但不限於(a)董事會報告書、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書及(如屬適用)財務報告概要;(b)中期報告及(如屬適用)中期報告概要;(c)會議通告;(d)上市文件;(e)通函;及(f)委派代表書。)

當莊士機構企業通訊登載於莊士機構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聯交所」)的網頁時, 閣下(於第一次)將以郵寄方式收取(i)有關在本公司網頁刊發企業通訊之通知及索閱表格;及(ii)選擇收取企業通訊之方式及語文印刷本及回覆表格。

為了響應環保,建議 閣下閱覽企業通訊之電子本,並向莊士機構在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處(chuangsconsortium-ecom@hk.tricorglobal.com)提供有效之電郵地址,以電郵收取上述通知。若 閣下之電郵地址無效,上述通知將根據記錄於股東名冊上的地址郵寄予 閣下。建議 閣下亦可於聯交所網頁內「市場數據」項下登記使用「訊息提示」服務,當莊士機構企業通訊登載於聯交所的網頁時, 閣下便可收到即時通知。

閣下可參閱每年七月發佈予新股東之「選擇收取企業通訊之方式及語文印刷本及回覆表格」以了解詳情。若有任何疑問,請聯絡莊士機構在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處。